《困擾世界的「電車難題」中的天理》

奧地利學派所主張的政策,要求政府減少管制、保護私人財產、並捍衛個人自由。

版主: SGMaster

版面規則
奧地利經濟學派所主張的政策,要求政府減少管制、保護私人財產、並捍衛個人自由。
回覆文章
頭像
OLivia
BK18 板主
BK18 板主
文章: 109
註冊時間: 2015-08-25, 18:51
: 資本主義信徒

《困擾世界的「電車難題」中的天理》

文章 OLivia »

文/鄧新華
媒體報道,2020年2月,麻省理工學院媒體實驗室等機構的科學家在全球7萬人中進行了大樣本調查,瞭解人們對如下場景的看法。

一個場景:一輛有軌電車駛來,馬上要撞到軌道上的5個人,但有一個控制軌道的開關,可以讓電車馬上轉向旁邊的另一條軌道上,在那條軌道上有1個人。如果你恰好在現場,你會怎麼做?

另一個場景是:同樣是一輛有軌電車馬上要撞到5個人,你站在軌道上方的人行天橋上,如果將一個人從天橋上推下擋住電車,這個人雖然會死,但那5個人會得救,你會怎樣做?

還有一個場景,這裡先不討論,因為選擇的主要歧異是在第一個和第二個場景中。這兩個場景中,如果你採取了行動救那5個人,都要死1個人,你的選擇會有不同嗎?

調查結果顯示,在第一個場景中選擇犧牲一個人救5個人的比例為81%,而在第二個場景中這樣選擇的人則降為51%。當然,不同的國家,這個比例又有所不同。

人們為什麼在兩個場景中的選擇差異這麼大?一些研究者認為,因果關係的直接性、文化背景等等,都是影響選擇的因素。

做這些研究的人主要是社會學者、心理學者。他們關注的是人們的道德困境,或面臨兩難選擇時的心理活動。很可惜,學科之間分隔太大。如果這些社會學者、心理學者瞭解法學、經濟學中的權利觀念之爭,他們可能會換個角度來看這個兩難選擇。

在法學中,有自然法、自然權利的概念。在經濟學中,有產權的概念。但是對於產權的概念,人們的定義差異很大。多數學者是從人賦權利的角度來定義產權,而奧地利學派、芝加哥學派的一些學者則從自然權利的角度來定義產權。

奧地利學派的羅斯巴德,把產權視為無主物先到先得、有主物自願交易。只要符合這個特徵,不管法律是否認可,都是自然權利角度的產權。

從自然權利角度來看,人們為什麼在兩種場景下的選擇有差異,就很清楚了。

在第一個場景中,站在另一條軌道上的人是無辜的;而在第二個場景中,人行天橋上的那個人也是無辜的。按照自然權利,把無辜的人置於死地,是一種典型的侵權行為,哪怕這麼做救了5個人,也是錯誤的。但是,第一個場景的侵權看起來更隱秘一點,所以更多的人選擇侵犯無辜者的權利。

自然權利理論反對侵犯無辜的個人輓救「多數人」,是有堅實的邏輯基礎的。因為,如果可以以多數人的名義侵犯少數人,那麼,人們就會惶惶不可終日,減少經濟活動,遠離可能被侵犯的地方,這實際上損害多數人的利益

例如,假設醫院可以強制進醫院或者靠近醫院的人免費獻血救人,那麼,所有人都會離醫院遠遠的,如此一來,醫院反倒會沒有血可用。醫院最佳的做法,還是用錢買血,並以志願獻血為輔,如此才可以保證不缺血液救人。

電車的例子是一樣的。不要只看到這一次救了5個人,還要看到長期博弈。如果遇到危險就可以犧牲少數人,那麼,以後一旦人們看到別人遇險,就會逃得遠遠的,因為人們會害怕,自會被用來救多數人。

只有不准犧牲少數人,那麼,人們才可能留下來,共同努力救人。

自然權利理論強調保護少數人的權利,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同時保護多數人和少數人的權利。每一個人,有時候是多數人的一員,有時候又屬於少數人。只有保護少數人,每個人才能過得安心。

這種基於堅實的邏輯的權利,就是中國老百姓口中常說的「天理」。老百姓心中,有一桿天理的稱,或許有時候他們會對天理認知錯誤,但不會偏離太遠。

可惜的是,由於自然法、自然權利觀念長期不佔主流(哪怕在法學界、經濟學界也是邊緣化的),人們的權利意識,或者天理意識,是日趨模糊的。所以在這兩個場景中,居然會有那麼多人選擇犧牲那個無辜的個體。

但所幸的是,即便在第一個場景中,也有20%的人堅持不肯犧牲無辜者,第二個場景中則有49%的人不肯犧牲無辜者。天理雖然有時候不彰,但絕不會無人堅守,因為,如果真的無人堅守天理,這個世界也是無法維持穩定和發展的。

或許是中國人比較講天理的緣故,2012年,瑞典斯德哥爾摩大學哲學系的研究者在調查電車難題時,發現中國人對犧牲1個救5個的認可度最低。相比之下,美國人的接受比例比中國人高近30%。當然,這是現在的受到白左影響的美國人。

如果是100多年前調查,美國人反對犧牲1個救5個的比例會是非常高的。

#子編精選
 
電車難題
電車難題
電車難題.jpg (53.41 KiB) 已瀏覽 859 次
 
========
 
轉貼自:巴斯夏的蠟燭工坊
回覆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