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普──橫眉冷對民主派的怪傑》

奧地利學派所主張的政策,要求政府減少管制、保護私人財產、並捍衛個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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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地利經濟學派所主張的政策,要求政府減少管制、保護私人財產、並捍衛個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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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本主義信徒

《​霍普──橫眉冷對民主派的怪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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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盧安迪
#子編精選

十年前的某天,一位來自德國的奧地利學派經濟教授,正溫文爾雅地接受報章訪問,講解自由意志主義的政治哲學。「所以,你支持民主自由,對嗎?」記者努力嘗試明白教授的理論。對著這個冥頑不靈的記者,教授終於忍不住提高嗓音:“Freiheit, statt Demokratie!” 意思是:「自由,不是民主!」

這位不同凡響的學者,就是“Mr. Libertarian”羅斯巴德(Murray Rothbard)的入室弟子──霍普(Hans-Hermann Hoppe)。我在《羅斯巴德──暴力壟斷的憤怒敵人》一文中闡述了羅斯巴德如何用數學論證「自我擁有權」的倫理學基礎,推導出絕對私有產權的自由意志主義政治哲學。但霍普則另闢蹊徑,以獨創的「立論倫理學」(argumentation ethics)得出同樣的結論。

#私有產權 #正本清源
霍普指出,自由意志主義是唯一可在人際交談中作出理性辯護的政治哲學理論:首先,如果一個人嘗試反駁「自我擁有權」,那麼他怎麼知道自己有權用自己的聲帶說話呢?於是,他已犯了一個「述行矛盾」(performative contradiction)。其次,如果一個人無權對自然資源進行「原初佔取」(homesteading),那麼人類早已滅亡了,我們還會站在這裡辯論嗎?綜上所述,任何人要開口說話,必須先接受「自我擁有權」和「原初佔取的權利」這兩項前設。所以,霍普認為絕對私有產權的正當性是先驗(a priori)和無可辯駁的。(註1)

運用私有產權的框架,霍普還重構了一部修正主義的人類簡史。民智初開時,人們意識到社會中最根本的問題:世界上的資源是稀缺的(scarce)。例如這裡有一棵樹,你想拿它來建屋,我想拿它來生火,怎麼辦呢?為和平解決這些矛盾,人們接受了「先到先得」的佔取原則,發展出私有財產和自願交易的制度。私產乃先於任何政府而存在,而不是政府的恩賜。

#自然秩序 #排難解紛
接著,人們發現私產制度的運作過程中不時出現糾紛,甚至有人盜竊別人的財產,於是便需找一些德高望重的社會賢達進行仲裁,這就是法庭的先驅。(註2)但在這個階段,那些社會賢達還未構成政府,因為他們沒有壟斷一個地方的司法服務。如果人們覺得一個社會賢達不稱職或收費太高,不一定要找他,可以另找他人來仲裁。

但隨著時日推移,一些社會賢達說服了某個地方範圍的人民,讓他(和他委任的人)負責那裡的所有司法工作,不許找其他人做法官。於是此人就成為了皇帝,並產生了壟斷那個地方範圍內一切最終決定權的政府機器。皇帝跟上一段的社會賢達有兩大分別:第一,社會賢達無權掠奪別人的財產,皇帝則有權強行徵稅來維持自己的運作。第二,社會賢達的角色只是當人們有糾紛而找他時,根據私產原則進行仲裁,無權自行訂立「無害罪」(victimless crime)的法律,但皇帝卻可以發明各式各樣的新法令,例如:「喂,你不准吃這種藥!」、「喂,你們只能用這種貨幣來買賣!」、「喂,拿點錢來,我要搞間鋼鐵廠!」、「喂,快來參軍,我們要攻打那個國家!」

當人們忍無可忍,便通過革命推翻了皇帝。然而,人們卻沒有因而取消壟斷武力的政府機器,回到由社會賢達排解糾紛的自然秩序(natural order),而是設立了民主制度。換言之,政府仍然享有原來皇帝的特權,只是現在所有人都可參與到政府機器的立法與搶掠之中。

#全民皆政 #天下為劫
跟羅斯巴德一樣,霍普信奉的是無政府資本主義。他認為任何有政府的制度都劣迹昭著,但其中民主制比君主制更差(註3),並視民主為文明的退化(de-civilization)。為什麼呢?

君主制下,國家是皇帝的私產。他就像一座房子的終身主人,也可以把它傳給後代,所以他會努力保持房子的價值。民主制下,公職人員就像房子的臨時代理人。他不擁有房子的產權,但在任期內有著使用權。於是,他不太會關心房子的長遠價值,而是會更短視、更揮霍地從中榨取利益,因為幾年過後便沒有機會了。

君主制下,統治者和被統治者有著清楚的分界,只有統治者能夠殘民以自肥,平民必須自力更生(從來無人埋怨包青天沒有發放福利)。民主制下,所有人都可以投入政治角力,進行尋租活動。所有事情都會被政治化,所有人搶劫所有人。政府成為「民有、民治、民享」,使人們更姑息政府權力的擴張、甚至苛政:「今天別人投票打劫我,明天可能輪到我投票打劫別人哩!」
但民主制比君主制有更多競爭,這不是好事嗎?問題是,霍普認為政府就是一群強盜。好事的競爭才是好事,壞事的競爭則是壞事──誰會舉辦搶劫比賽呢?君主制下,皇帝是天生的,可能是「壞人」,也可以是「好人」。但民主制下,如果你說「我不會替任何人搶劫別人」,你一定不會當選。民主幾乎是保證由「壞人」掌權的制度!

#堅拒共產 #力挽狂瀾
霍普寫了一本全面批判民主制度的書,書名叫Democracy: The God That Failed,呼應一本題為The God That Failed的反共產主義書籍。誠然,霍普──跟幾千年來絕大部分思想家一樣──認為民主跟共產主義的大方向是相同的,因為在平均主義和嫉妒心態作祟下,任何民主國家長遠而言,必定跟私有制愈行愈遠。所以霍普說:“Democracy has nothing to do withfreedom. Democracy is a soft variant of communism, and rarely in the history ofideas has it been taken for anything else.”
為抗衡現代的民主國家文化,霍普十年前成立了Property and Freedom Society,開宗明義謝絕任何支持社會主義、法律實證主義(legal positivism)、道德相對主義(moral relativism)或平均主義(egalitarianism, whether of outcome or of opportunity)之輩,只邀請堅守私有產權、契約自由、結社自由(freedom of association ANDDISASSOCIATION)、自由貿易、和平合作,至純至正的自由意志主義者,香港的孫柏文正是其中一員健將。

“Peoplewho have adopted for themselves Thomas Jefferson’s dictum that ‘there is not atruth which I fear or wish unknown to the whole world,’ who accordingly know ofno intellectual taboo and of no political correctness, and who are committedinstead to uncompromising intellectual radicalism.” 這是2015年9月在土耳其舉行的Property and Freedom Society十週年大會上,霍普對幾十個會員的致敬之辭。我深信這座自由意志主義聖殿在未來的歲月,將會團結更多真正高舉私有產權的知識分子,以擔起移風易俗、伸張自由的重任。

附註:
1. 霍普的論證,我在此僅取其梗概;詳見霍普的The Ultimate Justification of thePrivate Property Ethic一文,以及他的A Theory of Socialism and Capitalism一書的第7章。
2. 歷史上不同階段,在英國、美國、愛爾蘭、冰島等地,以及海上貿易,都順利實行過私營法庭、私人執法的制度。
3. 霍普所指的「君主」,是例如在歐洲各國歷史悠久的傳統世襲君主(monarch),不同於希特勒、墨索里尼等踏著現代民粹熱浪而上台的獨裁者(dict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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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自:巴斯夏的蠟燭工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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