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台灣政府、台灣的立法委員,對酒駕肇事者的放縱
要感謝趙天麟立委,因為他表示,酒駕刑責不宜過高。
要感謝黃偉哲立委,因為他表示,酒駕死刑是國際笑話。
要感謝蔡煌瑯立委,因為他表示,酒測標準修法應先由交通部提出,而非單一立委,否則可能失之草率,徒增擾民之嫌。
要感謝蕭美琴、尤美女立委,因為他們極力反對法務部,執行死刑。
要感謝蔡錦隆立委,因為他表示,嚴峻的法恐怕不是民眾所需要的,因為輕輕觸碰到就可能有被判死刑之虞,這就是法律的比例原則。
如果酒駕致人於死判死刑、無期徒刑,那比酒駕撞死人更嚴重的
強盜殺人(七年以上,故意殺人者處十年以上)
擄人勒贖(七年以上)這些也應該全部判死刑
那可以試想大概刑法有四分之一的罪刑都必須要判死刑。
要感謝謝國樑立委,認為法律必須考量罪刑平衡原則,
而一般來說,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恐怕並沒有殺人的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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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前陳水扁總統,比酒駕害死無辜的人民重要。
我要感謝台灣這些立法委員,讓外國人來台灣酒駕撞死人,有如度假一般的享受
還可以輕鬆離開台灣,也不用承受任何的罰責!
台灣是一個酒駕天堂,感謝台灣的政府比大陸、香港、日本、美國、新加坡、
挪威、芬蘭,更加的重視「酒駕肇事者」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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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自蘋果新聞留言 by.楊哲崴 2013.05.31
感謝台灣政府,對酒駕肇事者的放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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