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核廢料:如果能源可以分開購買,那會怎麼樣?]

核能知識與謠言破解,增核減煤給你乾淨好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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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本主義信徒

[ 關於核廢料:如果能源可以分開購買,那會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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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廢料一直是很多人介意的事。我在跟反核朋友討論的時候提到,如果電力能分開購買,問題就好辦了,所有人都為自己造成的廢料負責。

支持核電的,買核電,領回封裝好的核廢料。
支持火電的,買火電,領回二氧化碳、硫氧化物、氮氧化物。
支持再生能源的,買再生能源,沒風沒光的時候,就靠自己。

這位朋友說:「如果可以做到這樣,也可以」。

說得是很輕巧,如果真的可以做到這樣,那我們的能源配比,就只會有核能、水力、太陽能、以及風力,不會有別的。
因為煤電的廢料根本不可能各自領回,一個人一生用的電,如果用燃煤發出,廢料至少有61萬公斤的CO2,體積足以裝滿164個標準游泳池。這種廢料,沒有人的家裡裝得下。

天然氣碳排大約是燃煤的一半,一樣沒有人的家裡裝得下。

太陽能跟風力,給它一點優待,就算它沒有廢料好了。但台灣平均太陽能發電時數是3小時每天,風力時有時無,風全部的電力平均10%~30%在夏天發出,70%~90%是在冬天發出,在我們最需要電的夏天,偏偏沒什麼風力可用。

而且,風光發電的每度在4~6元間(台電購入電力的價格),而核電每度約1.X元,電價相差3~4倍。

收入不高的家庭,如果只靠風光發電,日子會過得很簡樸。如果也想跟一般家庭一樣正常用電,那就要花大錢買儲電設備,這就要有相當經濟實力的家庭才做得到。但如果夏天遇到一個星期的陰天,一樣是無電可用。

台灣水力的開發已到上限,絕大多數人想買也買不到的。

最受歡迎的會是核電,因為一個人一生用電的廢料,只有一罐養樂多大小,一家四口也不過就四罐養樂多,加上封裝的材料,估計約一個水桶大,大部分人的家裡都放得下。再配一個輻射測量計放在旁邊,民眾就能清楚知道它對自己有沒有造成影響。

所以如果能源真能分開購買,我們應該會變成80%都是核電,20%是再生能源,因為80%的家庭,都想要穩定、乾淨、付得起的電。又貴又不穩定的電,就留給20%的有錢人或追求簡樸的人去買。

可惜,能源做不到分開購買,所以還是務實一點,不要對核電有廢料岐視,盡量把能源配比做到兼顧經濟、穩定、與環保吧。
 
文章來源:工程師看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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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生命週期溫室氣體排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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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Athena Shiu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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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許永輝處長跟黃士修的核四公投意見發表會我看了。這一集非常精彩,許處長講得非常激動,意思是你不是第一線的實務工程人員,你不知道裡面的內情,核四真的蓋得很爛,真的蓋得很爛,核四不等同於核一核二核三廠。他不反對核能的未來,但是他反對核四重啟。

看他講得那麼激動,感覺不像是說謊。

但是,12月18日的公投,是人民表達:「我們想不想要一個蓋好的核四商轉使用」的意願表示,不是一個人民來審查「核四有沒有蓋好」的專業評估。人民只能表達「想不想用」,沒有那個能力去評估「能不能用」。「想不想用」是人民說了算,「能不能用」是專業說了算。倘若核四真的如你所講的,那麼不堪,那麼你應該用正式的公文,簽呈,提交,表示經嚴謹的評估,核四使用曠日廢時,所需投入成本太過巨大,且難以達到相關安全標準。建請將核四報廢處理,相關資產損失逐年攤提。這樣才對。

這是一個專業性的問題,這個專業性的問題,甚至不是一個人說了算,是要一群人,許多領域不同的專家,經過嚴謹的考察,審核,評估,才能達至的結論。這個專業性的問題,本來就不應該由人民回答。現在民進黨一直試圖試圖試圖在做的事,就是將「專業性的問題」和「人民的意願」這兩個邏輯上不相統屬的概念做混淆。他們一方面販賣輻射恐懼,一方面又告訴你「核四蓋得很爛,不能用」。但是販賣輻射恐懼是不科學不理性,謠言不攻自破,至於核四蓋得很爛,不能用這件事,根本不是此次核四重啟公投所要討論的事情。人民只能傳達心聲,表示想要使用已經蓋好的核四廠,人民絕對沒有也無法逼迫核能廠裡頭的專業人員去啟用一個無法啟用或安全性有疑慮的東西。「核四蓋得很爛」所以「重啟核四公投上應該蓋下不同意票」是在邏輯上故意混淆認知。

核四如果真的蓋得很爛,重啟在實務上不可行,那應該要出具一本長長的專業審查報告,裡面有很多環節的評估,要有很多人的簽字,負責,不是一個或兩三個專業人士或官方代表說了算的。我們花了三千億蓋出這樣一個不能用的東西,相關的責任歸屬,有多少人瀆職,都應該透過法律行動追查。

核四重啟公投,是人民表達「想不想用」的事,至於「能不能用」是交由專業。人民表示想用,專業評估後表示不能用,就算公投通過,也絕對不可能強逼核四商轉使用。但是專業評估不能用,應該照程序來,而不是幾個專家在電視上說服我們,叫全國人民來做裁判衡量,這是犯了程序和邏輯上的錯誤。

如果核四公投沒有通過,台電就可以依法報廢,但報廢的理由是「人民不想使用」。如果核四公投通過了,台電還是可以提呈報廢,但報廢的理由是「不堪使用」。核四「能不能用」和我們透過公投表示「想不想用」根本是兩回事。請不要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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