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高檢署加密翁茂鍾案卷證理由太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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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幕】高檢署加密翁茂鍾案卷證理由太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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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報 記者:蔡慧貞 https://tinyurl.com/yxhoqanw
 
佳和實業董事長翁茂鍾長年不當宴請、饋贈審、檢、警、調人員,法務部日前宣布要重啟翁茂鍾所涉4大案調查,司法院人審會也在28日晚上決議,認定前法官林奇福、顏南全、蘇義洲、曾平杉、陳義仲及林金村等6人與翁茂鍾不當往來,有懲戒必要,移送監察院審查, 不過,前立委黃國昌認為,司法院對這群「翁友友」法官的調查結果不應只有行政懲戒,而是要進一步釐清、追究是否有人涉及刑事責任。

立法院也在今天本會期最後一天確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成立「審檢調警員人員涉及翁茂鍾案重創司法信任案真相調閱專案小組」,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人、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表示,調閱小組於下會期正式成立,預料司法院、法務部就會把翁茂鍾案相關卷證遞送委員會調閱小組;時代力量黨團總召邱顯智明白表示,依據日前朝野協商結論,高檢署檢察長邢泰釗已同意將高檢署封存的翁茂鍾案相關卷證解密,預料高檢署這周就應該有所行動,立院下會期於下周一、2月1日開議,高檢署及司法院、法務部屆時應將相關卷證完整提供立法院和監察院才是。


高檢署檔案竟加密10年 司院、法務部借卷限閱1天

司法院及法務部於1月18日公布翁茂鍾案調查報告,監院隨即收到司法院和法務部的相關報告,漏夜審視後令人傻眼,原來法務部高檢署將當年偵辦翁茂鍾案的相關卷證直接「加密」10年,要到2030年11月20日才能解密,連司法院和法務部針對監院要求調查翁茂鍾27本記事本中所載人員違失,高檢署都僅同意司法院和法務部只能到場借閱一天,調查監委王美玉、高涌誠和監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召集人蔡崇義20日連袂召開記者會,公開呼籲高檢署將翁茂鍾案相關卷證解密。

監委們指出,第5屆監委調查石木欽案,當時司法院僅提供改寫、處理過的相關卷證,還是調查監委蔡崇義帶著調查官直赴北檢,現場親自勾選,才抱回了30卷石木欽與翁茂鍾案的相關檔案,因此連調查監委們都沒有看過翁茂鍾完整的27本記事本,僅就翁茂鍾的記事本上紀錄涉及石木欽部分而輻射到其他法官、檢、警、調人員,至今未見翁茂鍾所涉4大案審理過程與相關司法人員往來全貌,現在因為高檢署的「加密」,讓監院的調查再度受到阻擋。


高檢署怕收發室洩露才加密 邱顯智斥理由離譜將解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朝野立委們均力主就翁茂鍾案成立調閱專案小組,在野黨立委們甚至在司法院、法務部預算協商時杯葛預算,日前朝野協商時,高檢署檢察長邢泰釗終於鬆口同意將高檢署偵辦翁茂鍾案的相關卷證解密。

邱顯智指出,朝野協商時,高檢署說明為什麼將偵辦翁茂鍾案的相關卷證「加密」,理由真的很離譜。高檢署相關人員的說法竟是擔心相關調查報告內容在收發室交換公文時洩露,被外界知悉,所以高檢署才會將相關卷證「加密」,不過在本周立院朝野協商時,高檢署檢察長邢泰釗已經同意解密。



邱顯智表示,預料高檢署本周就會將檔案解密,下周一就是新會期開始,立院調閱小組可說正式成立,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相關規定,司法院、法務部和高檢署都應將相關報告資料送到立法院調閱小組,不應排拒,邱顯智更表明,如今法務部宣布將翁茂鍾所涉4大案重啟調查,他希望此非法務部以「偵查不公開」攔阻立法院、監察院調閱相關卷證的藉口才是。

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人蔡易餘指出,從監察院的調查結果可以看出,翁茂鍾所涉4大案是從一個「假案」(指吳仙富自首偽造文書案)開始,這個「假案」,是翁茂鍾結合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曲鴻煜、檢察長方萬富製造了這個假案,才造成一連串錯誤審判和官商勾結。2014年方萬富被前總統馬英九提名為監委,在監察院調查翁茂鍾與石木欽案時,他又集合各方權力,讓第5屆監委林雅鋒、王美玉和蔡崇義第一次提案彈劾以7比4彈劾石木欽失敗,一直到蔡英文總統重新提名第6屆監委後才以12比0無異議一致通過,終於讓我們看到了「百官行述」的不堪和醜陋,所以立法院朝野共識要在下會期成立調閱小組,就是要從外部協助司法系統釐清真相和切實改革。
 
 
黃國昌喊嚴辦老鼠屎 不只懲戒更要追刑責
 
目前擔任吹哨者保護協會董事長的前立委黃國昌也指出,翁茂鍾及其4大案爆發後,讓基層檢察官和法官都極為氣憤,認為平常他們在長官們和學長們的耳提面命下連飯都不敢亂吃,每天兢兢業業辦案的結果,卻發現這些資深檢察官、法官是如此生活,甚至甘犯法界大忌和承審案件的當事人、關係人一起吃飯談事。

黃國昌更表示,司法院不應只是將這些法官送監院調查和懲戒,還有刑事責任應該追究,若因不當往來而涉及《貪污治罪條例》,追訴期可長達30年,絕對沒有已超過追訴期的問題,所以司法院有必要也啓動調查。

根據監委調查,1998年怡華財務副總吳仙富到台南地檢署自首,是百利銀行前經理諸慶恩悲劇的開始,吳仙富宣稱用來向百利銀行借款擔任的本票與相關憑證是他偽造,與公司無關,台南地檢承辦檢察官曲鴻煜和檢察長方萬富採信其說法,予以起訴,台南地院依偽造文書罪判吳2年徒刑、緩刑3年,免關確定,而曲鴻煜和方萬富均曾與翁茂鍾飲宴、買股。之後怡華因吳仙富的自首而勝訴,翁茂鍾反而由熟識的調查局調查員秦台生檢舉,指控當時百利銀行資產負債管理部經理諸慶恩,用假的定存單向怡華追債 ,指控諸慶恩偽造有價證券等罪,因這起官司,造成諸慶恩一審無罪、二審改判4個月、緩刑3年,三審審理期間諸慶恩抑鬱身故,最高法院改判不受理。
 
翁案衍生的諸慶恩案也疑點重重.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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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翁吃過3次飯 前大法官池啟明未遭查惹疑

黃國昌認為,當時諸慶恩案最高法院審判長吳雄銘、受命法官是前大法官池啟明,陪席法官石木欽等,均曾與翁茂鍾多次飲宴,且翁茂鍾筆記紀錄,翁茂鍾和池啟明曾吃飯3次,司法院為什麼放過曾經承審翁茂鍾相關案件的前大法官池啟明不查?

監院調查報告指出,翁茂鍾筆記顯示,2001年6月6日翁載明到「池啟明處」,同一日翁又紀錄之後他「炭烤宴請」,包括池啟明和池啟光兩兄弟都在受邀名單中。就法界人士了解,池啟明和弟弟池啟光感情很好,而池啟光更和翁茂鍾熟識,甚至剛好在2001年6月6日翁茂鍾與池啟明兄弟聚會後,同年6月怡安公司OTC重大訊息公告,新任董監事改選,翁茂鍾任怡安董事長,池啟光新任怡安董事,翁茂鍾和池啟光關係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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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官僚總是用司法調查擋行政調查,或者只做行政調查而忘記司法刑責,
其實兩者都是要同時去進行的。

最扯的是高檢署竟然能不給原始檔案,還加密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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