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的病人,才要做正子斷層掃描?
發表於 : 2013-04-23, 00:54
Q: 醫師,我聽說那個什麼正子斷層好像很厲害。
A: 正子斷層只是一台機器,目前衛生署唯一核准的正子示蹤劑是18F-FDG,可用於心肌存活、限定部分癲癇患者或腫瘤掃描;實際上正子示蹤劑實在太多種,也不是只針對腫瘤適應症,這點必須要澄清。
Q: 我怕得癌症,可以每年做FDG正子斷層嗎?
A: 站在輻射防護的觀點,全身CT、高階心血管CT或FDG正子斷層都不建議常規用於健康人。
站在放射診療的觀點,FDG正子斷層是一個敏感度高但專一性低的工具;簡單來說,FDG正子斷層發現的許多病灶跟惡性腫瘤無關,肺部發炎的吸收便可能與肺癌混淆。
站在預防醫學的觀點,日本與南韓大規模研究顯示:"僅有不到2%的受試者:在FDG正子斷層中發現的異常最後確認為癌症。"也許你覺得2%已經具有生命意義,但你忘了確定診斷前要經過更多幅射線與手術切除的風險,你也忘了有更多的非癌症受試者同樣遭受不需要的風險。
站在腫瘤學的觀點,FDG正子斷層在腦部腫瘤、分化良好之甲狀腺腫瘤、心臟腫瘤、胃部腫瘤、小腸腫瘤、胰臟腫瘤、肝臟腫瘤、膽道腫瘤、泌尿生殖系統腫瘤(除子宮頸)及多數皮膚腫瘤等準確率大幅下降;在小於1公分的病灶準確率也僅有一半;對於早期乳房腫瘤或早期肺腺癌更不如其他診斷工具。
Q: 我下定決心要接受FDG正子斷層,聽說X醫院的機器比較好。
A. 正子斷層儀器全台灣就三家廠商: GE、Siemens與Philips,藥物就僅有18F-FDG,作業流程全世界都大同小異,我相信結果只取決於報告醫師的經驗與受檢者是否配合指示。
核子醫學影像(包含正子斷層)礙於軟體專利,一直都無法"完整"呈現在一般醫療影像電腦,核子醫學醫師從拷貝光碟中得到的資訊只有冰山一角,最後只能回覆:"好像是..."、"不能排除..."、"請回原本醫院..."
Q: 為什麼我親戚得了肝癌並肺部轉移,醫師卻沒提早安排FDG正子斷層?
A: 過去衛生署與核子醫學專家討論,在實證醫學的精神下訂立了給付規則:
1.全身癌症掃描檢查:
(1)乳癌、淋巴癌之分期、治療及懷疑復發或再分期。
(2)大腸癌、直腸癌、食道癌、頭頸部癌(不包含腦瘤)、原發性肺癌、黑色素癌、甲狀腺癌及子宮頸癌,分期及懷疑復發或再分期。
A.分期:評估腫瘤之期別。
B.治療:評估腫瘤對治療之反應,擬改變治療方式時。
C.懷疑復發或再分期:使用於病人已接受一階段之正統治療後,偵測疑似有復發或轉移及評估復發之程度(不得用於例行之追蹤檢查)。
D.以上各階段須符合:經電腦斷層、核磁共振、核子醫學掃瞄等檢查仍無法分期者,或認定電腦斷層、核磁共振等檢查不足以提供足夠資訊以供治療所需者,且須於病歷中說明施行正子造影之必要性理由。
E.配合腫瘤治療計畫者方得以正子造影作為療效評估項目,未有後續積極處置之計畫者,不得施行。
2.局部掃描檢查:
(1)存活心肌偵測:限LVEF≦40%以下且以(或認定)傳統心肌斷層灌注掃描無法做確切心肌存活者適用。
(2)癲癇病灶術前評估:持續且規則性服用三種(含)以上抗癲癇藥物治療≧一年,且近一年內平均每月有一次以上發作合併意識喪失者之術前評估。
如果以上攏跨謀,記得"FDG正子斷層必須在挑選過的癌症病患才能發揮最大效果,並不是健檢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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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自 mobile01 作者 senyeh 2013-04-20 13:33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 ... 294214&p=2
A: 正子斷層只是一台機器,目前衛生署唯一核准的正子示蹤劑是18F-FDG,可用於心肌存活、限定部分癲癇患者或腫瘤掃描;實際上正子示蹤劑實在太多種,也不是只針對腫瘤適應症,這點必須要澄清。
Q: 我怕得癌症,可以每年做FDG正子斷層嗎?
A: 站在輻射防護的觀點,全身CT、高階心血管CT或FDG正子斷層都不建議常規用於健康人。
站在放射診療的觀點,FDG正子斷層是一個敏感度高但專一性低的工具;簡單來說,FDG正子斷層發現的許多病灶跟惡性腫瘤無關,肺部發炎的吸收便可能與肺癌混淆。
站在預防醫學的觀點,日本與南韓大規模研究顯示:"僅有不到2%的受試者:在FDG正子斷層中發現的異常最後確認為癌症。"也許你覺得2%已經具有生命意義,但你忘了確定診斷前要經過更多幅射線與手術切除的風險,你也忘了有更多的非癌症受試者同樣遭受不需要的風險。
站在腫瘤學的觀點,FDG正子斷層在腦部腫瘤、分化良好之甲狀腺腫瘤、心臟腫瘤、胃部腫瘤、小腸腫瘤、胰臟腫瘤、肝臟腫瘤、膽道腫瘤、泌尿生殖系統腫瘤(除子宮頸)及多數皮膚腫瘤等準確率大幅下降;在小於1公分的病灶準確率也僅有一半;對於早期乳房腫瘤或早期肺腺癌更不如其他診斷工具。
Q: 我下定決心要接受FDG正子斷層,聽說X醫院的機器比較好。
A. 正子斷層儀器全台灣就三家廠商: GE、Siemens與Philips,藥物就僅有18F-FDG,作業流程全世界都大同小異,我相信結果只取決於報告醫師的經驗與受檢者是否配合指示。
核子醫學影像(包含正子斷層)礙於軟體專利,一直都無法"完整"呈現在一般醫療影像電腦,核子醫學醫師從拷貝光碟中得到的資訊只有冰山一角,最後只能回覆:"好像是..."、"不能排除..."、"請回原本醫院..."
Q: 為什麼我親戚得了肝癌並肺部轉移,醫師卻沒提早安排FDG正子斷層?
A: 過去衛生署與核子醫學專家討論,在實證醫學的精神下訂立了給付規則:
1.全身癌症掃描檢查:
(1)乳癌、淋巴癌之分期、治療及懷疑復發或再分期。
(2)大腸癌、直腸癌、食道癌、頭頸部癌(不包含腦瘤)、原發性肺癌、黑色素癌、甲狀腺癌及子宮頸癌,分期及懷疑復發或再分期。
A.分期:評估腫瘤之期別。
B.治療:評估腫瘤對治療之反應,擬改變治療方式時。
C.懷疑復發或再分期:使用於病人已接受一階段之正統治療後,偵測疑似有復發或轉移及評估復發之程度(不得用於例行之追蹤檢查)。
D.以上各階段須符合:經電腦斷層、核磁共振、核子醫學掃瞄等檢查仍無法分期者,或認定電腦斷層、核磁共振等檢查不足以提供足夠資訊以供治療所需者,且須於病歷中說明施行正子造影之必要性理由。
E.配合腫瘤治療計畫者方得以正子造影作為療效評估項目,未有後續積極處置之計畫者,不得施行。
2.局部掃描檢查:
(1)存活心肌偵測:限LVEF≦40%以下且以(或認定)傳統心肌斷層灌注掃描無法做確切心肌存活者適用。
(2)癲癇病灶術前評估:持續且規則性服用三種(含)以上抗癲癇藥物治療≧一年,且近一年內平均每月有一次以上發作合併意識喪失者之術前評估。
如果以上攏跨謀,記得"FDG正子斷層必須在挑選過的癌症病患才能發揮最大效果,並不是健檢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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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自 mobile01 作者 senyeh 2013-04-20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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